2020-05-15 16:15:04 来源: 本站
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我院将第三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如下:
1、执行案号:(2020)云3123执85号
被执行人:施彦亮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56年11月18日
身份证号:330722195611187915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永康市唐先镇唐先一村庄塘口一弄9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云3123民初291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232000元
未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执行案号:(2019)云3123执1433号
被执行人:线三所
性别:男
民族:傣族
出生日期:1986年02月14日
身份证号:53310319860214101X
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轩岗乡芒广村民委员会棒丙村民小组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云31民终345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138871元
未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3、执行案号:(2019)云3123执851号
被执行人:岳明华
性别:男
民族:景颇族
出生日期:1978年10月10日
身份证号:533123197810100811
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弄璋镇边府村委会上芒桑村民小组
执行依据文号:(2017)云3123民初548号调解书
执行标的:58780元
未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4、执行案号:(2020)云3123执31号
被执行人:王建国
性别:男
民族:蒙古族
出生日期:1971年07月23日
身份证号:15042219710723243X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哈拉哈达镇北房申村十八份屯四组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云3123民初313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50000元
未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5、执行案号:(2020)云3123执恢11号
被执行人:尹占伟
性别:男
民族:景颇族
出生日期:1949年12月30日
身份证号:53312319491230001X
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机关单位振兴路3号
执行依据文号:(2006)盈民初字第68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51233.5元
未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名单信息公布后,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盈江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692—818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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